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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學生春游奈何成家長“春憂”?
  收費問題常常被家長所詬病,有人大代表建議可選擇免費景點
  文/圖 羊城晚報 記者 沈婷婷
  3月正是外出踏青的時節,深圳很多學校開始組織學生春游。一名不願具名的家長3月26日向羊城晚報記者反映,孩子學校組織一年級小朋友去社會實踐活動,選擇了深圳野生動物園-海洋天地,收費標準為180元/人。這位家長告訴記者,平時大人進去全價也就這個價,如果不讓孩子去,又怕面子掛不住。
  深圳市人大代表陳錦花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,春游是必要的,但是建議學校可以去一些免費的景點踏青,而家長也應該在平時多帶孩子到戶外開闊視野。
  重要是跟小伙伴去玩
  3月春暖花開,隨著深圳天氣逐漸轉暖,近日不少學校組織學生到深圳野生動物園、海洋世界等景點春游。一位家長就認為,像去海洋世界和野生動物園這種景點,兒童身高如果沒超過1.2米應該是免票,超過1.2米的是半票,身高超過1.5米的應該極少,學校收費存在不合理。
  記者發現,深圳不少家長對於春游並不“感冒”,有些家長甚至對此產生“春憂”:既擔心學生安全,又糾結收費問題。
  “真的覺得很無奈。”深圳市福田區新洲路的一所公辦學校的家長張女士告訴記者,這個問題曾經也困擾過自己,她沒有同意孩子去,而是選擇自己帶孩子去踏青。
  也有家長認為,“一年一次,小孩子也盼望這樣的活動。”武先生告訴記者,自己在小學的時候,就特別期待每年學校的春游,“比家長帶著出去要好玩多了。”
  武先生說:“你覺得小孩只是去看動物嗎?重要的是跟小伙伴去玩,培養團隊意識。”他說,如果不是經濟特別緊張,就別斤斤計較。“弄不好,學校不組織了,你節約了一兩百元,小孩就少了很多美好的回憶。”
  家長猜忌學校也為難
  據瞭解,目前深圳市組織春游活動大多借助校外活動機構完成。這些機構負責春游活動從策划到組織的各個環節,包括往返的車輛、飲食、住宿、景區活動等。
  談到收費問題,福田一位不願署名的小學校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但凡涉及錢的,總要有人猜疑,所以現在教育部門為了撇清關係,就直接交由第三方機構處理。
  這名校長說,學校舉辦出游活動,總感覺有壓力,一來要受到家長的猜忌,二來也擔心學生的安全問題。這位校長說,為了同時規避收費和安全的問題,學校會選擇免費的公園或者紀念館,到這樣“保守”的景點出游,雖然解決了兩個“心結”,但是卻讓春游陷入了尷尬的境地。
  他說:“現在家長普遍心裡有個怪圈。一方面希望學校組織出去游玩,但總是愛質疑收費;另一方面擔心安全問題,卻又希望孩子可以得到更多的鍛煉。”
  這位校長希望,家長能夠和學校形成良好的溝通,彼此信任。對於家長反映的收費明細的問題,他也表示學校確實應該有義務向家長進行信息公開。
  中小學春游儘量不出市
  據瞭解,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安全方面必須遵循六項原則:“安全第一”原則;“誰組織、誰負責”原則;“安全、就近、就地、徒步”原則;宜少不宜多原則;適宜性原則;自願參加與非營利原則。
  學校校外活動收費屬於中小學服務性收費,必須嚴格遵循學生自願及從嚴控制的原則,學校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學生家長,經學生家長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,並做到即時發生,即時收取,據實結算,不得營利,學校需及時公佈收費支出清單,接受家長監督。
  深圳市人大代表陳錦花認為,春游是必要的,但不是去景點玩就叫春游。陳錦花說,其實深圳有很多免費的景點都是踏青的好去處,她希望學校可以往免費的渠道去擴展,學生既可以長見識,又不會因為收費的問題遭到家長的詬病。
  身為孩子的母親,陳錦花說,作為家長,平時她都會在周末的時候帶女兒到處逛逛。
  她認為,也不可以讓孩子只等著學校的春游。家長應該主要承擔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和義務,去開闊小孩子的視野。陳錦花說,學校也可以讓孩子多參加一些主題性活動,“如春天來了萬象更新,可以組織孩子們一起去觀察植物的變化,一起去培育盆栽。”
  組織休閑活動明確學校責任說法教育專家熊丙奇認為,近年來,傳統的學校春游、秋游日漸式微,根本原因在於缺乏依法治教的辦學環境,學校出現擔心安全事故的考慮,取消春游、秋游,甚至在學校內實行“圈養教育”,把學生在校內的休閑權利也剝奪了。如果不解決這一問題,學生的休閑難以得到保障。
  熊丙奇認為,做到保障學生休閑同時保障教學質量,關鍵要落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,依法治教,明確學校組織學生休閑活動的責任,如果責任不明確,學校很難自主開展教育教學活動。
  深圳家庭學堂網站創始人田國寶認為,學校應該一切以自願為原則,切忌強迫。編輯: 曾炟  (原標題:學生春游成家長“春憂”?收費問題常被詬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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